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3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24米及以下,总重量6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和边长24米及以下,总重量120吨及以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期限以资质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fsssdqlhmqgjggcyxgs-lao-de-qiang
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