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太和镇华春堂大药房

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涉及保健食品的按《卫生许可证》核定的项目、期限经营;涉及食品的按《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的项目、期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刘国华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xxthzhctdyf-liu-guo-hua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清新县太和镇玄真路51号A栋颐景市场内第3-4卡
组织机构代码
441827600173979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0-04-30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0-04-30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广东省
核准日期
2010-04-30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清新县太和镇玄真路51号A栋颐景市场内第3-4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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