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五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市政公用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二级;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总贮存容积在伍百米以下的液化气贮罐场(站)、直径零点二米以内热力管道、低压、燃气管道的施工(按公司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建筑材料及设备的批发零售;制冷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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